上班几年,没有给上保险,没有签合同,没有公积金,离职了,怎么申请补偿?
一、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几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支付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并按照规定处理,要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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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方面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动,另一方面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均属违法行为。
虽然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每月的工资银行账单,都可作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本应该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排除口头约定,目的是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给员工一个明确的保障。
公司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忘记签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只要不是员工的原因,公司都可能受到惩罚的。员工在仲裁时效内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公司就得支付。
你的情况应该可以主张两倍工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不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理由,所以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你入职公司一年,给你缴纳社保,已经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你公司都是有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你现在离职,建议你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出。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至一年内的2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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