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您未具体说明单位违规内容或者性质,因此我这边按照违规性质不同给您回答:
1、正常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违反以下条款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来执行。当然38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并不是任何违规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雇佣职工必须要为职工创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否则职工是可以辞职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工资应当按月发放,职工是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主要方式,没有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的。毕竟职工还要生存下去,相信所有人都能理解。
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保,没有社保就没有保障,职工也可以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企业遵纪守法行为的重视。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开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帮助解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开具书面证明资料,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我在猜测你们企业为什么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开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很有可能是你们企业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不敢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因为如果员工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直接拿到劳动部门去维权,对企业不利,所以企业才这么做。不然,如果企业有充足合法的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大胆的开个证明给员工,更不用担心企业赔偿的问题,就一张纸而已,企业肯定乐于开具的。故综合正反两方面的分析,我认为你们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补偿规定,你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既然是非法的,那么就应该对员工支付双倍赔偿金。员工在企业干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双倍赔偿,但想要拿到这个赔偿金,员工必须通过***的途径获取。
就目前你们员工的情况而言,首选是想办法问企业要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然后拿着这个书面证明和劳动合同去劳动部门主张权益。如果员工投诉到劳动部门了,企业还是坚持不给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料,那么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员工可以顺便查一下企业是否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一并***。比如看企业是否缴纳或者足额缴纳了社保,加班费有没有给,如果存在这些问题,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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