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电子合同是具备了和纸质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应的。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纸质合同vs电子合同,谁更安全?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比较意外,和我们的固有认知不同的是,事实上电子合同比纸质合同更加安全。为什么呢?因为——
纸质合同其实相对更容易发生***冒代签、篡改等行为,并且甄别成本和难度都更高。例如笔迹鉴定,就需要来回跑,将合同文件等送至专业机构,花钱鉴定,等待结果,费时费力费钱,并且鉴定的准确率也并非100%。
而电子合同直接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严格规避***冒篡改。
我们可以先来看一下纸质合同的缺点,这样就能看到电子合同与其区别了。
我们日常签署的纸质合同,其安全性比电子合同更加堪忧,只是劳动者还没有意识到可能存在的漏洞而已。
一、多盖错盖,无法审计
为了防止签署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人员为了自身利益而多盖错盖,很多企业通过制定专人盖公司章、人力***申请公司人力***专用章并由专人保管和使用、安装摄像头等多种方法规避风险。效率问题暂且不谈,即使制定专人就未必保险,更大的问题在于,一旦出现多盖错盖,企业根本无法审计,会给企业埋下一个定时***。
二、***冒代签,难以鉴别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或者经书面授权他人代为签署,而且在签署同时要保证是本人意愿的真实体现。如果别有用心的员工主张企业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企业又该如何举证?且不论未当面签署的劳动合同很有可能会由他人代签,即使是本人以正常的签字方式签署的劳动合同,笔迹鉴定不能证明是劳动者本人签署的也是一个不太小的概率***。
三、缺失遗漏,难以发现
纸质合同的管理一直是人力***管理人员的难点,特别是对于人员调动频繁的企业更为困难。一旦发生缺失遗漏的现象,查找和审计宛如大海捞针。劳动合同缺失遗漏的现象也并不罕见。企业人力***部门敢于保证企业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会及时签署并且妥善保管的恐怕少之又少。
四、监守自盗,如何避免
相关责任人监守自盗的情景并不罕见。举例来说,一家外企公司,有位雇佣时间不长的工厂人力***经理在离职时主张企业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事实上,公司已经与其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档案柜却找不到。最后,只能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给了他希望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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