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
1、自然终止。
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3、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事实。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4、因解除而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你说的保险合同是中止,而不是终止。虽然一字只差。意义可不一样!
1.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通俗点说就是,在宽限期结束,该交费的时候,而没有交费,合同就中止了!
2.保险合同终止包括几个方面:(1)合同自然终止,(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终止,(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当出现了某种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事由,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消失,这时候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一般来说,有这几种合同终止的情况:
2. 投保人或者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终止;
3.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4. 投保人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欺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发现后,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终止。更多详细问题建议可以上保险同城网咨询,我一直在用,很方便,服务人员回答很专业。
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业务员会告知有犹豫期,一般犹豫期为10、20天,不同公司不一样,犹豫期内是依然可以享受意外保障的,犹豫期内退掉是没有任何损失;犹豫期过完之后,就不建议退,因为损失比较厉害,纯保障的产品损失更厉害(纯保障产品除了违约还有保障成本),所以买保险之前,请了解清楚.
合同终止:单独的大病险,发生大病理赔之后,保险合同终止;单独的身价保障,被保人发生身故***,受益人领取理赔金,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每年交保费,中途因为资金问题,暂时交不上有60天宽限期,宽限期仍享受保障,60天之后到两年之内保费还没交,保单失效,可以复效(但需要做审核),两年之内保费未交上,保单终止合同,(带有分红型的万能险除外),一单终止,既不能复效,也不能退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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