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t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这是非法行为。
一旦发生工伤,当事人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公司给予治疗是可能的,获得赔偿是空话。
只要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会缴纳工伤保险,当事人发生工伤事故就会依法获得国家和公司的工伤保护。
对于工伤,不少人不以为然。尤其是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一般都是存在高度安全问题的公司。一旦发生工伤,公司往往连医药费都企图通过当事人的城乡居民医保解决,就更谈不上工伤赔偿了。
处理这种工伤问题,当事人要求公司依法赔偿是很难的。这里最主要的是缴纳工伤保险费问题,公司沒有签劳动合同,就等于公司沒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沒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就无法进入国家工伤保险中心法定保护范围,因此也就无法为当事人做出工伤鉴定,沒有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就成了空话。
所以,凡沒有签劳动合同的工伤,一定要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管见了。
没有劳动合同就得找别的证据。要先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然后才可以进行工伤评残和赔偿。不能超过一年,否则不能走工伤法律程序,不能按工伤标准获得赔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因为如果员工要想让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首先要对该伤情进行鉴定,即伤情是否属于工伤。如果该伤情,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在认定工伤的前提下,则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但是在认定工伤之前,首先需要证明该员工是属于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的证据一般就是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代表就不能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员工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进行佐证。例如,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据,以及员工在工作当中保留的一些工作文件,考勤表,工作证等等都可以进行证明。
所以只要能够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继而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第一,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第二,工伤赔偿也可以直接用保险进行赔付。
这个问题确实是现实存在很多,同时也是很困扰人的,特别是一些危险性较高的行业,比如从事高空作业的,危险物品运输的,参与建筑的工人👷等等,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重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并且是必须要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因为有些实际的情况还得看具体发生的具体情况,因此,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时大家可以认真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必要时可以请律师。
既然有这个问题了,还是提醒大家在用人单位用人时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一定先签用人合同再去发生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一些麻烦。
公司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赔偿?事实上发生这种事情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但事情发生了,又必须要去面对。
而问题的焦点就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客观上又存在着一种劳动关系的不争事实。若是正规[_a***_]不可能有此情况发生,发生了这种情况的大都是一些小企业或民营小企业。其用工单位在管理上有缺陷又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只顾及自己企业的利益,而忽视了法律规定。在加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强,一旦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导致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治疗或理赔方面,处理上麻烦重重。
至此,在与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以此为由不予理赔,劳动者可以用支付的工资凭证、工作证、以及原始考勤记录、以及其一同工作的工友们的证明、证言等,来证明你属实在此企业内工作。这些在没有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都是证明你和该企业之间,彼此劳动关系成立并印证的一些重要证据。
所以,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中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的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依据。同时,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企业推脱并不担责,否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提供其工作证、工资单据、工友证人证言等证据,仍然可以主张并提出赔偿。其途经可先由劳动者与用人的企业单位进竹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保障安全部门解决。再不妥,那只有根据法律《侵权责任法》,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走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综上所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和解决问题,一定要尊重事实,讲究证据!更注重证据!祝好运相伴!万事如意!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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