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房地产从业者,我来回答一下。
首先,我们确定一点,任何的合同都是君子协定,如果有人蓄意要侵占你的资产,他是一定有办法的,当然你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但是现实中大部分法律武器,都会遇到失效或是成本还高于放弃资产的情况。
第二,已经备案的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是也存在部分有效,或是无效的备案合同。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不是对等,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是买方没有按时付款,并且又约定了超出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很容易被认定可以解除的。
第三,几种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一,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比如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市场价一万,合同价只有四五千,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会容易认定无效。二,在胁迫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比如开发商被高利贷逼着签下合同,如果可以举证的话,也可以认定无效。
第四,买卖合同签定,并且备案,还不行。还要把权利预告登记做完。这个才更有用。
第五,如果开发商的楼盘,做了在建工程贷款,或是土地抵押贷款,这个时候,如果开发商资不抵债,那么拍卖这些资产之后,购房者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第六,合同签定,但是开发商停工,甚至破产。对不起,购房者一点办法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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