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如果办理离婚登记了,只要内容不违法,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协议内容;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反悔的,只要相应的财产未交付,则协议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作为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点。如果双方均反悔的,针对同一事项的,视为协议变更,针对不同事项的,按是否办理离婚登记处理。
已经协议离婚的,那就得有个离婚协议书的,即然有离婚协议书,那就按照协议去办了。
如果有一方反悔了,那对不起,反悔无效,白纸黑字,签名画押,就是去了法院,***也会以双方的离婚协议为依据去判决的!
如果双方都反悔了,这就好办了,如果双方反悔的内容是都不想离婚了,那就轻轻的用手把离婚协议书一厮,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就拥抱言和,重归于好,破镜重圆,梅开二度,再入破旧的洞房吗!
如果双方不是想重归于好,而是认为离婚协议书对自己都不利了,那就把原来的离婚协议书也撕了扔进垃圾桶里,重新起草二个人都同意的离婚协议书吗,如果二个人这次意见不统一了,协议不了了,那也好办,去***,让***判决吧!
这个事就得这么办了!
【社会现象,家庭问题,综合观察,全面解析。请您关注从善如刘的头条问答!】
首先谢谢邀请,我有个疑问,何为弱势一方呢?如果说弱势一方就是非过错方。那又何必复婚呢?何必如此的委曲求全呢?如果说一定需要复婚,那就看过错一方是否回心转意了。个人片面意见:首先已经离婚说明感情无可挽回,像这样的婚姻我想再苦再累都不支持复婚,如若复婚,首先你就要做到委曲求全,低声下气。容忍,等等各种,各种委屈自己各种刷新自己的道德底线。真心没有必要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做一个独立自主,自信。自强的人呢?我想一个人的生活不一定完全是孤独和寂寞。我想可能还有诗和远方呢?
离婚后,弱势一方如果反悔,那得看另一方愿不愿意反悔了,如果对方也反悔,当然就可以;如果对方不反悔,那就没什么用了。
婚姻讲究的本来就是平等的关系,彼此之间要相互理解、尊重的,如果彼此之间都明显不平等,那也就谈不上尊重、理解,那这样的婚姻迟早是容易结束的。既然都弱势了,那明显是不公平的婚姻关系,彼此也就没在一个层面上,谈什么问题或者事情也就不容易公平了,即使你反悔,对方也反悔了,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彼此平等的问题,那以后即使再次生活在了一起,也容易产生矛盾最后分开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7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