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都不应该提辩护率辩,他的职责定位就是攻速方律师勇公诉方的反方就蓝军,就像辩论比赛正方反方一样,根据你坐的位置你就得找出各种理由,各种逻辑来论证分配给你的观点,你叙述论证的观点跟你内心是不是真的认同?没有丝毫关系,这就是一个法定职责,诉讼机制就是这么设置的,对公平公正有重大意义。
我在最开始做律师的时候,有一位前辈提过个口诀:初犯偶犯恶性小,上有老,下有小。
如果实在是没有其他的辩点,那就扯上面这几条。
但是,实际操作下来,每一个刑辩的案子都不会出现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情况。
这可能跟我在接案子之前就有过一轮筛选有关系
如果一个案子,我觉得并不能提出什么切实有效的辩护方案,那我一般是不接受的。
但凡接了,那你的目标肯定是一步步往前提升的。
侦查阶段可不可以取保,批捕阶段可不可以不捕,真的没有批捕那可不可以撤销案件?
再往后,可不可以不起诉?可不可以缓刑?可不可以在量刑上再给点考量?
不是说,这个案子,我一看,哟,没什么辩点,算了吧。
而是,如果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那么,考虑其他方面,能不能再争取一点?
说句不好听的话,公诉机关的证据,还没有一个做到十全十美没有瑕疵的。绝大多数案件甚至简单的物证都没有扣押手续,而且存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即便是套路辩:自首立功态度好,初犯偶犯。都可以提出一些辩护意见。更不要说死磕辩:回避管辖排非。
没有找不到辩护意见的案件,只有不够用心不够专业的律师。
刑辩律师有没有遇到过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这种案子怎么处理?
如果律师有一定的水平,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存在,也就是说,要想找辩护意见,绝大多数案子都会找到辩护理由。
例如,即便是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定的量刑并不是铁板一块,往往是某年以上某年以下有期徒刑,到底是一年、两年、还是三年,可以找到很多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即便是犯罪情节上的确没什么可辩的,但是其主观恶性程度、是否触犯偶犯,是否未造成严重后果,等等,都是可以提出来的。
总的来讲,作为律师,就是收人钱财忠人之事,在犯罪事实已经基本确定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能争取免除处罚的当然最好,不能免除的争取减轻处罚,不能减轻的争取法定从轻,不能争取法定从轻的争取酌定从轻。
律师
如果这个案件真的证据确实充分,而且没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以我的经验就应当劝说当事人走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以求获得从轻的处理。
当然,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当事人不愿意认罪认罚,但是,实践中,只要律师与当事人保持充分的沟通,从证据角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说明,指出案件为何没有无罪的空间,基本上没有当事人不愿意听从律师的意见走认罪认罚程序。以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为例,当事人因为妻子婚出轨一怒之下将其妻出轨对象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要求其打下巨额欠条。后续被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以及敲诈勒索拘留,这个案件因为当事人被抓后仍然感觉非常委屈,一直不愿意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在详细给当事人评估证据的情况下,告知其如果在僵持下去只会对其非常不利。最后,通过和检察院协商,在承诺只以非法拘禁一罪提起公诉的情况下,顺利的让当事人配合走了认罪认罚程序,从而最大程度维护了其合法利益。
通过这个案件其实想说的是,如果证据层面真的构成犯罪,只要律师努力沟通,最起码可以走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就不会存在没有辩点的情况。当然,极端例外情况除外,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感觉和当事人无法沟通达成一致,我的建议的是律师可以退出辩护。
除去上述极端的情况,当事人如果坚决否认犯罪,那么实际情况就不可能没有辩点,案件从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上多少都会有可以发挥的空间,否则正常人不会对刑事追诉有如此抗拒的反应。
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或裁定下来后,不管你服不服,都将依法生效。
如果属于冤错案你可以依法申诉,告诉你进不了程序,可能是你不符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的时候,有***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如果出现这些法定再审条件的任何一种情形,就可以[_a***_]再审。
如果你不符合启动再审的条件,法院要给你一个书面的《驳回申诉通知》,记住一定是书面的,口头的不行。如果你仍然不服,你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提起申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针对的是***的生效判决、裁定,该判决、裁定被纠正之前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要依法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所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像二审程度那样,只要你上诉,就会启动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困难重重,专业性比较强,如果你对法律一知半解,很难去启动这一程序,如果确实属于冤错案,建议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会更好的表达你的诉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启动该程序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经济宽裕可以直接聘请律师,经济不宽裕,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符合援助的法定条件并能够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会为你指派律师。
人民***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是二审终审制。一般刑事案件由县一级人***受理,二审上诉也只是市一级中级人民***。***以上的案子,才有中院一审受理案件,二审到省高院。
我想你的案子上诉地应在中院,人家当然这么说了,而对你的申诉只做人民来访处理。
你是不是觉得官越大说话越好使呀?甚至不惜进京***?
这是封建思维,错误想法。
看来你肯定没请律师。
谢谢邀请。刑事案件向***申诉的,应当向作出原生效裁判文书的***申诉,才能进入申诉程序。如果你的案件一审在县区***,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或者一审在市中级人民***,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已经生效的,你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或者市检察院申诉。如果你的案件一审在县区***,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已经生效的,你可以向县区***或者同级检察院申诉。如果对申诉的结果不服的,均可以再向上一级***或者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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