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明星,好多离婚的都不肯公开,私下里和平协议离婚,不得已的时候才公开或者被曝光才承认,而他们俩,不肯和平协议离婚,而是起诉离婚。无外乎几个原因
一个明星一个商人,都不差钱不差房子,经济分割自然很谨慎,都要离婚了,除了给孩子花的,肯定各顾各。
孩子扶养问题谈不妥;
儿女双全,离婚后一个北京一个台湾,孩子归谁扶养?一人一个或者俩都给谁一个,都是问题。都爱孩子的肯定不愿意放手,谈不妥就***。
离婚后打算回归娱乐圈搞事业,提升一下曝光率和人气;
结婚生子后回归家庭,事业停滞,现在离婚了专心搞事业,借着这事曝光率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有利于继续发展事业。
我大胆猜测,两人可能并不想离婚,尤其是男方,因为男人有时候并不想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就比如我老婆叫我认错,但是我心里其实是想认,但是我就觉得认错让我心里很不爽,很不舒服[黑线][黑线],记得有一次我本来心情就不好,然后我还是回家做了饭菜,我老婆在玩手机,可能她心情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做好饭,让她过来吃,但是她吃了2口就不吃了,还说很难吃,这一下我心里是非常生气的,但是我忍住了,我就问他想吃什么我去给她做,她说什么都不想吃,而且还摔了筷子,我当时就非常生气,我就把桌子上的饭菜盘全部扔到家里的墙上,她也被吓到了,因为我一般不生气的,后来她就自己走开了,我们持续了一周没有说话,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几天身体不舒服,但是我还是没有去给她道歉,后来还是朋友到家里来慢慢给我们做工作,这才把事平息了,所以我就去钢铁直男型,就是心里认定不回去做的事一定不会去,做了也会很难受,所以通过这个例子,我觉得男方应该是还没有主动去认错,女方才用这种方式去威胁他,毕竟离婚过程还有冷静期嘛。如果预测对了,我是不是一个预测小神棍呢[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其次还有房产问题。大S六个亿,汪小菲3.5个亿。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的***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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