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合理的。
开发商在设计房屋时,有部分是赠送面积,比如飘窗,室外露台、阁楼等(层高低于2.2米或无顶的楼面等),销售手册或宣传海报,户型单页上的户型图是标注出来的,以便展示房屋的整体性,美观性、超值性,利于销售。
老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户型图的条款项,多为该户的单体户型图,无标明尺寸的要求,无整层的分户情况的要求;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中在原有老版合同的基础上,为了规避后期的相关纠纷,进行了明确,要求附上房屋分层的分户图,并要求标明尺寸,约定误差范围等。合同中的户型图,主要是体现计算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部分,对于低于2.2米或无顶不算面积的部分,大多是不在该图中显示的,所以在购房合同中的图纸是不画出赠送部分的,如赠送花园,大多也不会在合同的图中显示出来,这是合理的。
若购房者担心后期会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赠送部分或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进行说明,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当然,现在的购房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均为网签合同,图纸在产权部门都有备案,因此对于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大家不必担心,出现问题,可以到主管部门查询。但是为了您的个人权益,对于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部分,建议购房者要多留意,对于开发商出具的书面文字、宣传海报、单页、楼书,带图纸尺寸的户型、柱子和管线的分布情况、相关承诺等,请做好证据留存,以便后期出现***时使用。
什么合理不合理?都是开发商说的算。你一个小老百姓基本无话语权,就是你说了也没人听,等于没说。开发商呼风唤雨、上天入地,无法相比。总不能天天打官司,还是要生话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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