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签字,我们直接拍下社区信息,自己做备忘录,如果是挂靠的散户就自写备忘录为准(两人及以上签字留证),如果有明确地址,当事人已不在此地居住,可配合房主的调查笔录或者自写备忘录留证。总之,一切留痕,证明确实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只能***取公告送达了。
如果有可执行财产,到了执行阶段就要出来了,或者提前保全,因为公告时间太久,基本半年以上才能执行,防止转移财产。
你的意思是说***用其他方式送达不到,然后用公告送达,***让社区出具被告不在经常居所地的证明吧?不应该出具证明啊?你再到***去咨询协商一下吧!如果实在不行,建议去同级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去控告,程序上的事情***应该不敢太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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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代理案件的经历来看,原告起诉到***之后,法官会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联系被告,联系不到的话,会根据被告户籍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如果没有人签收的话,法官就去户籍地址找被告,如果还是找不到就会建议原告选择公告送达,不存在社区不签字的情况,公告送达也是在人民法院报或者法制报上,不存在你们所说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通过其他方法,比如找不到被告地址、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或者就算有上述信息但是也联系不到被告。那么,才可以***用公告送达。实践当中的公告送达是指在指定报纸周刊、网络媒体发布***通知信息的方式,不需要所谓的社区签字。我知道在一种情况下需要社区签字,那就是***派人去送达传票的时候被告故意拒不接收,***让社区签字以证明对方拒收。
另,共送达的时间为60天。公告期满以后,对方仍然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1、无法联系被告的,***有权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2、***的公告,不用被告社区签字同意。
4、原告的律师,有义务向原告详细解释找不到被告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后果,否则就属于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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