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起有落,女人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你又没有安全感,又没有幸福感,离婚是唯一出路。对于男人而言,有钱才能维持爱情,维持安全感,维持幸福感,现你在衰弱期,离婚是必然的,女人的思想是不断成长的,男人的思想是停止不前的,女人到了二十层了,男人才到第三层,三观不合离婚也是必然的。
离婚越高,二婚结婚率持续升高,二婚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彩礼酒席糖果婚庆,各行各业得到特快发展,二婚二胎也能促进新人口发展,二婚又有新鲜感,我们多支持高离婚率,男人眼中的女人,多说别人的老婆漂亮又温柔。女人眼中的老公,多说别人的老公能赚钱又上进,又体贴老婆又帅气!
去***离婚,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双方都具有保障。而离婚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可能还需要诉讼,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其实从内容上面来看,你们双方对于婚内财产以及债务、孩子抚养权都已经做出了约定,基本上按照此协议拟定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之后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女方还是要去******离婚实现上述的结果的话,我只能猜测女方可能错误的认为只有***的判决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如判决高罢了。
建议女方可以咨询律师,其实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经过民政部门登记之后,在夫妻任何一方没有出现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对于财产分割等事项就已经具备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的,另一方都有权利诉诸***要求履行。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不用过于纠结,也许很多人会存在误区,觉得***离婚会有失颜面或者***离婚就一定要打的脸红脖子粗的状态,其实未必是这样的。
至于一方为什么想要***离婚,这个只能由对方才知道,但是通常情况下去******离婚都是因为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才需要由***来进行判决。
至于你说的,如果双方都已经同意了协商观点,但是一方还是想要去******的话,可能是认为***的判决书更能够体现权威和公正吧。或许一方更想要这种公正公平的感觉。
但是我觉得女方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上***不一定就要针锋相对,不一定就会撕破脸,而且像你们这种大家都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官的组织下通过调解来进行离婚,让法官来出具调解书,这样更节省时间,而且效力是根据民政局离婚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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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其实属于比较复杂的离婚了,因为牵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多数情况还是建议诉讼离婚比较好些。
为什么呢?
先说民政上的协议离婚。事情非常简单倒是不错,双方拟一份协议并签字,然后双方持结婚证和***到民政局办理一下手续就可以了。
优点:简便易行。
缺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便无法执行,最后还是需要到***诉讼解决。
再说诉讼。其实这幢事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程序也很简单。有其中一方***,另一方做被告(可协商好,未必撕破脸皮)。开庭的[_a***_],法官问是否同意调节,双方一致同意即可。然后法官制作一份调解书,双方签字即可。
缺点:比民政稍微麻烦一些。
优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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