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协议离婚,已办完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房屋在女方名下。且离婚协议中双方签字认可将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
男方***,法院都不一定受理。除非男方能举证自己签协议时收到了欺骗、胁迫,或女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只要当初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女方大可放心。
如果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公正,是离婚材料的一部分,那就要不回,别理他。如果是两个人的口头协议,或者是没有经过公正的协议,那就不好说了。建议你多找点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离婚协议,房屋归女方名下,现在男方***要房子应该怎么的这个问题,这就要看当初定立的这份离婚协议是不是在有外来干涉和胁迫下签订的,或者是用欺骗的手段来达到目的,现在有证据能够推翻这份协议,法律是会支持的。
世人都知道,只要是具备完全独立行为的责任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一经签字认可,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离婚协议与法律的判决文件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立马就生效,能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是在离婚一年内的有效期,男方能够拿得出证据,用事实能够证明双方是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受到胁迫和外来干涉,被逼无奈才签下这份离婚协议的话,他就有权将女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协议内容,重新分割房产,这在法律上是能够成立的。
如果是在离婚一年内的有效期,男方能够拿得出证据,用事实证明当初离婚是带有欺骗性和阴谋的,搞的是所谓夫妻***离婚有约定的话,( 立字为证 ) 如今女方背叛诺言,骗取了房产。男方照样有权将女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协议内容,重新分割房产,也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说离婚已经超过了一年,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男方再有证据,再有天大的理由***,在法律上才不能成立,***才不会受理。
肯定他不想离,所以故意为难你呗😂我女儿小时候,我和我老公一提离婚,他就诸多要求,什么“你去******去……”什么“女儿跟你的话,我一分钱抚养费都不给,还一辈子不见女儿;女儿跟我的话,我也不要你一分钱抚养费,也不许你见一面女儿……”并且他吵架的那个态度嘛!还恶劣得很😭每次都是这个问题难住了我,觉得我女儿跟着我过苦日子岂不是太可怜了?(我是下岗的,只有做做临时工)于是离婚的事就这么一拖再拖啰!如今我俩早已和好如初,他才跟我说,当年他是故意那么说的,最终目的就是不想离婚,因为他明白我是“刀子嘴豆腐心”,除了吵起架来嘴巴不饶人之外,其他的他都还满意我,只不过我不满意他而已😂所以说明白了吗?妹妹,你老公根本不想和你离婚,说不一定他内心对你没啥意见,只不过你对他不满意而已!
不想离婚肯定是着样说哪。离婚也要理由的,不是玩笑,如果是你的原因,那你就净身出户好了,你的目的达到了……如果是别的原因,那也要慢慢商量,达成共识吧,不是谁说了算
婚姻应该是神圣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22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