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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不明确

  1. 双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应如何处理?
  2.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双方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标准约定明确引发争议,应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正念HR_火星哥[灵光一闪]

这个问题职场中很普遍。我用人力***管理的视角给您做个解答。公司员工现在薪资标准约定不明有以下几种情况,我分别做个解答。看看您是哪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合同里的基本工资与实发工资不符。例如在发offer时公司承诺发8000元,可是签劳动合同时薪资这项只写5000元。这种情况是公司为了节省工资成本。作为员工您应该向人力或相关部门提出要按照Offer写的真实填写。如果公司方比较强硬,您又不好意思回绝。可以让人力单独给您写一份薪资确认单,写清楚薪资具体构成及具体金额。双方签字备用,您别忘了拍照留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合同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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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双方在绩效工资中出现分歧。在核算绩效工资时公司并没有和员工确认当月绩效工资具体金额,导致双方有争议。这时需要和部门领导、人力沟通具体金额。至少知道是什么原因扣了工资。如果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可以再和上级领导确认下月绩效考核细节以免出现争议。

最后如果双方对工资问题分歧比较大,双方都不能退让,我建议您直接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给您一些启发,谢谢[微笑]

合同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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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约规定,不明确劳动包酬,发生了正议,这样的问题找找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安着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处理一下最好不过。如果是大面基形的吗。如果甲方不想出钱,乙方又赶觉出了力,待遇给规定的太低,双方走两条路,各说各有理,调解无效吗。之好去找仲裁庭,给协调,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调解部门根据以实求实的情况下,根据现实正状。安发生的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的理由进行,裁决,裁判后,双方能够接受了的情况下。限期执行,有仲裁单位坚督执行权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末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末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合同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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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是规定工资的唯一标准,如果现实工资与劳动合同不符属于正常。自己需要进一步确认核实工资待遇,是否存在公司恶意降薪的情况,合适清楚了,合适就干,不合适就辞职

1.劳动合同会明确规定工作岗位,针对于工资的标注有多种形式

(1)普通工人标注当市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写明某一个基数,这个基数是在无加班以及其他绩效的情况下的数字,一般低于正常工资水平

(2)以销售为主的存在绩效考核的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指出无责底薪,而在提成方面不会讲解那么详细。拿房产中介来说,可能会明确写出卖一套房所得提成的百分比,但涉及细化的就没有,管理津贴,各种奖金制度。所以工资的构成是综合多个方面,合同上只是一部分。

(3)固定月薪和固定年薪聘用的会明确标注,奖金***等另算。一般在入职前,公司高薪聘用或者通过猎头挖过来的高级管理人才或者技术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年薪结算,那么就会在合同注明。另外有些工作,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工资不会变化也不会浮动,就是死工资,那么也会在合同标注。

目前合同上的工资与现实工资出现争议,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与领导协商沟通处理。一方面合同的工资不是一成不变的,另一方面工资结构构成都是固定的,出现纠纷厂方存在解释不明的嫌疑,同时个人也有调查不清的[_a***_]。

一般,在不是固定年薪或者月薪的合同中,标注的工资金额一定是低于实际到手的工资的。

***设到手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最大可能性就是公司降薪,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如果真是这种情况,有权向公司主张权利。辞职走人并索要经济补偿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