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事实不清是指:原审判决书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说原审判决书作出的判决结果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说原审判决书是凭空判决!
反过来说: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撑,法院判决书却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并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
或者是被告的答辩理由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撑,***判决书却支持被告的答辩理由,并作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结果。
这里的事实是指法律事实,是指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与原告和被告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
所谓基本事实是不清,“基本”是留有余地的说法。
事实不清,包括1.支持判决的主要事实没有讲清楚;2.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并无充分证据支持,或证据并不支持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哪一方是合同的违约方,哪些行为是违约行为?一审判决对这些问题可能没有查明,或得出的结论并无法律事实支持。
再例如,在侵权案件中,当被告主张原告不适格时,原告是否适格,哪些证据支持原告适格?一审判决对这些问题可能没有查明,或得出的结论并无法律事实支持。
何谓“适格”,请百度吧。
再比如,原告主张的损失额是如何计算的,这种计算是否有合法依据?如果一审判决书认定损失额,但没有讲清这些问题,也属于“基本事实不清。”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先说结论:相信她。真。的。不。想。跟。你。过。了。
当女人对关切到自身权益的事给了否定答案,尊重一下很难吗?
既然她已经***离婚,你还问她是不是真的不想跟你过了,恕我直言,要么是你脑子不好使,要么是她脑子不好使。
很奇怪,我们对女人给的否定答案常常无视。比如当女人提出“分手”“离婚”“不要xx”时,男人们(甚至很多女人)会习惯性地认为,女人之所以这样说,只是不好意思、害羞、闹脾气,哄哄就好了,过了气头就好了,不用问直接上就好了……what??
求求你们认真对待女人的意见吧,把她当做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相信她脑子没病,不会拿这么严肃的事情开玩笑,很难吗?
有人抬杠说,如果这个女人就是拿离婚吓唬吓唬老公,实际上是想让老公挽回她,更加重视她呢?你能说没有这样的女人吗?
当然有。不过大哥,这就是典型作女呀!您还没受够吗?
两口子过日子难免遇到矛盾,一有不满就闹分手,闹离婚,花样翻新地闹。这回是***,下次说不定闹***。说白了,这就是个不定时***!您能经受几回折腾?
凡事都由着性子闹着玩的女人你不觉得可怕吗?反之男人也一样。
首先搞清楚是啥子原因女方要去******跟你离婚。
本来当今社会,两个互不相识的男女,能够走到牵手婚姻这一步,那婚前恋爱时期必是经过一翻爱情长跑的历练。
这个过程中,男的对女的要有认识和了解,女的对男的也要有认识和了解。双方了解到一定程度,女的认为可以把此生交给男人,为他组建爱巢。男的认为可以为此女带来人生幸福,于是兴师动众,劳心劳力,牵手步上红毯,在众亲众友的祝福声中,结束爱情长跑,开始蜜月旅行,饱览异域风情,大好河山。领略奇峰异谷,曲经通幽。然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开始家庭生活。
既然婚姻之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为啥女方会要到******离婚。强调一下,是女方要去***。笔者就此作点猜想:我就是那女的。
婚后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离自己的婚姻理想太遥远。我要房(***设婚前无房)无房,要车(***设婚前无车)无车,要钱(真的没钱)没钱。看同事之男一身帅气,看自已之男窝囊至极。看人家穿金戴银,一身名牌。看自已土里土气,所穿全是地摊。
辛苦一天,回到(***设有房)家里,男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或潜心于电脑旁,沉迷游戏,或手捧手机,***,劫富济贫。要么背着我以前友或女性聊天,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日常既不买菜也不做饭,请吃挑肥拣瘦。饭后从不洗碗洗筷,家务拖地清洁,从来不做。(不知有孩子没有,***设没有,有孩就更麻烦)一天下来,精疲力竭。。。
如此种种,我对婚姻失望至极,几番提出,其甚而对我动起了拳脚,家暴!因此,在协议离婚无果之情况下,无奈只好去******离婚!。。。
如是男的***离婚,可再设想一下女方情形。这就省略了。是女方去要去***。
不知身为男人,看了笔者这小小短文,是否真正理解了婚姻风情。是否尽到了婚前承诺。是否尽到了男子汉应尽之责任。是否认识到是什么伤透了女人那颗潮湿的心。是什么原因要让她铁心离你而去。。。诸多因素,多多考虑。
因女方是要去***,还未去***!男人多在自已身上找找原因。洗心革面,给女人一个可靠的肩膀,让其生活生存工作安心。找到问题症结,用实际行动挽回女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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