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四个字都不会岀现在购房合同文本里,这是最起码的道理。我的购房合同只字不提物业管理,倒是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打印了一些霸王条款,反正我又没签字,丢一边去了。***如购房与物业管理牵扯在合同书上,制作合同的人是法盲,买房子的人是白痴。买的房子也住不安稳,钱打了水漂。
物业管理说到底是一种生活服务行为,与购房是两码事儿,购房合同中不应体现物业管理的内容尤其是指定物业公司。如果购房合同中有这个内容,那恐怕是二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开发商为推销房子搞的噱头,说某某知名物业公司将来为大家提供服务:二是个别物业公司挂靠开发商揽生意,在购房时就指定了物业管理单位。其实物业服务是要与业主(或通过业主委员会)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的,规定双方权力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等。如果物业公司达不到合同规定工作水平,业主完全可以炒掉它另外再找其他公司接手。所以我认为购房合同中说的物业公司之类言辞可以不去管它。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个人观点,新小区没有物管,业主不按交水费,谁来垫付?叫大家业主来垫付吗?安全事故及意外发生谁来承担?我们小区之前的物业是开发商在管理,由于电工操作不当,当场死亡,结果配了七十多万,随后开发商有四十多万的水电气费该收的都不要了?
当然合法。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必须要在楼盘开售之前选聘前期物业公司。否则不能办理预售证。
购房合同中已将前期物业管理内容纳入其中,另外签订一个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为了更详细的告知细节,而不是征求你的同意。
取消物业,利国利民,现在的物业就是黑社会,自己买的房,他们变成主人,受它们的威胁和恐吓。他们是收了物业费又不管事。取消物业,由社区居委会管理。取消物业是以后社会安居乐业的发展趋势。
物业——***都没有他们霸道。他在我们家门口,设了一道栏杆。按商场一样收取停车费。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首先地下产权车位,是可以委托物业管理,进行合理收费的。小区院内的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公摊面积车位,他们私自管理,乱收费。为什么叫乱收费呢?因为收的钱直接就被他们私吞了。以500户住户的数量计算。物业一年的收入最少300万以上。说白了现在的物业就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黑色产物。在很多 事情物业都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和业主对话。他们根本就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和管理。充其量比农民工少好一点点。配合开发商挪用小区维修资金。进驻小区不和业主签合同。楼顶漏水顶楼住户自行解决。交物业费和停车费不开发票。小区的财务账目从来不公开。 东西丢了找公安,电路出现毛病找装修的。装个水龙头要五块钱。电梯坏了应该找电梯公司,绿化带树死了应该找园林,不经投票涨物业费应该找物价局?没交物业费给业主停电,物业公司对业主吆五喝六的 业主被物业公司殴打,***、尊严被剥夺;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的地方据为己有,擅自出卖人防工程车位、出租地上的车位;业主的车位,居然还要业主给物业公司付费,本末倒置。小区内的属于业主的广告收益被物业公司不法占有 ;巧立名目乱收费,装修排污费 、装修保证金;暴力垄断装修市场,对不听垄断的装修人员和业主大打出手,迫使业主高价搬运装修材料。
物业搞的业主苦不堪言,社区矛盾很大。希望我的祖国好好整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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