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克扣工资解除合同写通知并非申请。
公司长期克扣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所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应告知或者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外,其余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告知)用人单位。
辞职申请适用于按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80.html
上一篇武汉刑事辩护律师网,武汉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下一篇刑事律师辩护费
代理律师不配合法庭
劳动仲裁期间受伤,劳动仲裁期间受伤怎么赔偿
劳动仲裁恢复申请
宣传车租赁合同
律师事务所年初大会总结,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大会
劳务工转合同工申请
劳动仲裁的经验分享
合同关于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