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需要根据是否具有委托代理人,以及原告或被告缺席的情形进行区分对待。
第一,委托代理人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第二,没有委托代理人情形
1、原告不出庭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出庭
离婚案件中如果不出庭,法官没法当庭查明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在不能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是不会缺席判决的。当然你如果给法庭提交了关系破裂同意离婚的申请,经法官确认查明后,准予离婚的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一般***会要求离婚诉讼当事人本人出庭。(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
本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下。
***如是作为原告,自己不出庭基本上不会判离婚(除非有不能到庭的充分理由),即使请有律师代为出庭。因为这很难让法官确信起诉离婚是原告本人的真实意思。法官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核实,直接按撤诉处理更省事且无风险。
作为被告不出庭,情况则复杂点。不出庭又不提交书面答辩状的,***一般判不离。不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法庭核实答辩意见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判离或不离。对方已经是第二或第三次***要求离婚的,是否出庭、是否提交书面答辩状都不重要了,一般都会判离婚。因为***不可能让你这样久拖对方。
一般情况不可以。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但是当事人也必须书面请***并附上特殊情况的证据,比如因为有病住院、人在国外、工作性质特殊脱离不开。具有以上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就可以。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登记规定,***离婚期间,还没有完成离婚手续,正式离婚是当领取离婚证或者***生效裁判文书过后,因此,离婚***期间,谈恋爱可能会被认为道德上的不忠,如果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所以请慎重对待,
离婚***期间不可以处对象。***还没出正式离婚判决书之前,夫妻关系都一直存在,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还存在。诉讼离婚期间处对象,另一方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其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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