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是一个新话题
一、广告营销。国家规定律师不允许做广告,因此律师以广告形式营销的很少。
二、以口碑营销。这是目前国内的主要形式,律师大部分都是靠口碑来推广业务。
三、以讲座形式营销。借举办讲座形式,营销自己的业务,这种形式目前也比较常见。
四、以出书、发表文章营销。这个难度较大,但也是一种营销方式。
律师也是需要营销的,要有源源不断的案源,需要懂得“包装”和“营销”自己。通过朋友圈、行业活动、团队活动等获取好友,借助律师智慧作业系统律宝制作电子名片,展示详细履历,塑造专业个人形象,建立人际交际圈;后续经过不间断地联系,各种形式的接触,培育客户,获得***;最后便能了解客户需求,找准痛点,让其主动寻求帮助,购买法律服务,完成源源不断的业务“收割”。
我做过十几年的律师,我谈一下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就像你问的,做律师如何营销?确实,要做好律师,必须要营销,不能被动等,***取多种方式进行营销,也就是说要进行自我推销,自我推荐。
我觉得应当从下面这几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应当从你平常的一些熟人比如亲戚、同学、朋友或者是老乡着手,多与他们进行接触交往,在这个过程当中,使他们清楚你现在所从事的职业或者你做的业务,也使他们清楚你的能力、你的为人。每个人身边都有200多个熟悉的人。通过这个圈子,以后你会逐渐地扩大,然后接触更多的一些其他的人。
其次、你也可以和公检法及行政部门的一些熟悉的人,或者是业务上接触到的人进行正常的接触。和这些人接触,要保持一个度。正常接触的比较多了,以后你去办事情也会比较方便。
同时你应当和本所律师或者其他的一些律师多接触,多多学习他们一些业务技巧、经验。开始一定不能太着急,从基本的业务做起,熟悉知识,熟悉流程,增长经验。这才是最重要的。
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及其服务,做好自己所做的每一件具体的业务,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对你的工作满意。通过他们的口碑相传、转介绍,你的业务会越来越多。毕竟当事人也就是我们的客户,是最大的推销的渠道。
以上是我的一点粗浅看法。也可关注后私信我。
律师的个人品牌打造是律师营销自己得重要一环!那么律师又如何打造个人品牌呢?
关于个人品牌的打造,市面上的书籍和课程,繁琐的、简单的,贵的、便宜的,各种各样。本文根据律师行业本身的特点,结合品牌律师个人IP的打造方法,给你一条简单的路径,四步打造律师的个人品牌。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比努力重要,定位也要事前想清楚,比如商事律师、建工律师、婚姻律师等等。刚起步的律师,可以选择“一主二辅”。但一定要突出主要定位。
选对了一个好的定位,比你努力更重要。在同样的努力下,好的定位就是好的卖点,可以少走到别人前边3—5年,这句话是有过实践验证的律师,切实体会到了的。
提醒大家的是在这方面,你不要太在乎前辈们的说法:什么你刚做律师,定位太早受约束;你本来就没多少案源,定位了之后案源会更少;什么你的业务还不精,不到定位的时候……你更不要听那些没有定位的万金油律师忽悠你。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定位越准,客源越多;定位和专业技能提升不矛盾,反而是会促进专业技能提升。
1、名字
因为个人品牌的名字,理论上是要用一辈子的,再者经常换名字就会损失掉很多流量。起名字要遵循占领好名、占领搜索、简短、好记、正能量、高辨识度的原则。
2、头像设计
以前可以请客吃饭送礼、维护关系、参加培训讲座、编写书籍扩大知名度、百度竞价排名、开网店做广告、做直播吸引流量……手段五花八门、手法千娇百媚~~
但我前面讲过,所有的方式方法措施手段,都可以归纳成从建立信息输入输出的管道,形成自我信息与外界信息的交互机制,以此发现法律服务需求。
不知道案源在何方时,我们首先要把自己的执业信息传递出去,这些信息可包括我们所擅长部门法律的专业领域、执业技能、从业经验、处理典型案例等,就像觅食的海豚一样,发出信号等待食物的信息反馈。
那些前辈律师传授着经验,让年轻律师们多出去走动,核心思想也是从传统获取业务模式下的信息交互管道构建。
“出去多走动”当然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推介实现,他们会介绍其所从事的商业领域,我们获取这些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展现我们律师储备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他们处理正在或者将来面临的法律问题。
把传统拓展业务的模式下“多出去走走”的最主要意义剥离出来,即是律师要多掌握潜在案源的信息,只不过亲朋好友的“信息管道”相对于当今互联网信息传输下显得保守和狭窄。
传统模式下,我们需要先掌握外界信息,再输出信息;网络模式下,信息交互呈现出先输出,再获取外界信息。后者的信息交互管道要较之前者宽余,交互效率会高一些;前者交互信息针对性更强一些。后者需要律师掌握流量密码,输出具有普遍兴趣点的话题。
不论如何,信息输入和输出都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不仅局限在单次信息交互,还体现在信息的传导和裂变。这个需要律师自己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知识和经验储备足够支撑信息的传导和裂变。
律师长此坚持信息管道的建设,反反复复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当信息交互量足够大时,案源将会逐渐增多。可见律师没有闲得发慌的时间,实在闲得淡疼时,不凡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自己的信息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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