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合同的对称。英国法律概念。一方许诺对另一方的一种行为(或不行为)予以报答的合同。如一个人作出这样的许诺,即如果有人真正找到了他所丢失的金项链,他愿以20元为报偿,现有人找到了失物并送还失主,立约人则应履行前约,付给20元报酬。单边合同的特点是,只对作出许诺的一方(立约人)具有约束力,即当有人提供作为或不作为,就应履行自己的许诺,而他人不负必须为其作为或不许为的义务。 如果在法律上讲的话效力不大,因为这种协议在房产上面讲属于客户的购房意向协议,一般都是先交一部分意向金,规定好如果价位谈到多少后就一定会买。但是房屋买卖合同针对的是买卖双方本人,因为中介公司并不是房主,所以没有什么效力。 再说了,这种协议对于如果房主不卖的话,买的权益是没有任何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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