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是在自我推销,现在的小三太多,可以想见,关于"灵与肉"的财产纠纷,从昨天到今天到明天,都会源源不绝,律师敏锐的触觉,感到这是财源滚滚的好买卖,于是趁吴陈"肉价"之争纷纷嚷嚷之际,插进一脚做自我推销,这是成为"小三律师"最好的广告。意思十分明了,就是告诉那些想当小三的,正在当小三的,当不下去欲讨要分手费的,凡此种种,反正就是你甭管是哪个阶段的小三,都可以买我当你的护身符。风平浪静时,做小三你的法律顾问,有风有浪时,做小三你的贴身律师,我会教你用各种闪躲腾挪的方式,既使把对方扒得只剩内裤也能够安然无恙,你我皆大欢喜。
不过,总觉得这个律师有些德不配位。
怎么规避?小三分手费是天经地义的吗?哪条法律规定必须给小三分手费?这个律师该去重新学习一下法律和法律的意义!法律不是某些律师拿来给某些犯罪的人拿来钻空子用的条文!
要知道吴秀波是大明星,小姑娘家就是个长途汽车售票员家庭,说小女孩家威胁恐吓吴秀波,这不是搞笑呢嘛!哈哈,做小三的有多高的智商,还能威胁司马懿???反正我是不信的。
吹!使劲吹!
认识是肯定认识,但是吴法天一直说给陈女法律援助,还给女方支招!但是我怎么就觉得那么不真实呢?或者说,很多话只是他自己在说呢?那这样的话,我也可以说吴秀波七年前问我,这个女的能不能要,我还劝他这女的一看就不简单,还是不要碰了!只是他没听我的,还是把她给睡了!别不信,吴秀波的微信我有,共同的朋友是刘德华,啊?王珞丹?也行也行!那就王珞丹吧!反正吹呗!反正女的进去了,吹呗!
你跟陈女关系甚好,陈母怎么没有聘请你做代表律师呢?她在看守所就没给他妈写封信推荐你?毕竟照你所说,你对这件事还是比较了解的嘛!不要硬蹭热度嘛!万一站错队很尴尬的嘛!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就好了,一个小演员想巴结大明星,你情我愿的。一线也好二线也好很多演员不管男女都不是那么干净的。当然咯波叔出轨肯定不对的,小三不劳而获的要钱也不对。但是他即使身败名裂把钱留给老婆孩子这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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