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离婚后发现的,除非证明与家庭生活无关,且债权人知道是其个人借款的,可以不用共同还,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还。
每一个离婚家庭的孩子都是受害者,听过很多人说父母在一起天天吵架不如分开了清静,其实每个孩子都不愿意父母离婚,离了就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家,如果双方各自再婚,只有孩子显得那么多余。
能待别人的孩子如己出的人真的很少,后妈总体的印象都是恶毒的,只有那么极少数才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没想好,就不要结婚,结婚也不要要小孩,这样你们觉得痛苦换个证就算了,可是孩子的痛苦怎么办,有多少父母是真正为孩子想过的。
曾有一个室友,她带了本相册,都是她8岁之前的照片,一家三口到处玩,很欢乐融洽,她只提妈妈从来不提爸爸,偶尔谈起也是怀念的语态,我还以为她爸爸去世了, 后来才知道她爸找了个小三,跟她妈妈离婚了,她妈妈一直未婚带着她回了姥姥家,她来了北京还想带着妈妈北漂,还好她大舅帮妈妈找到了学校后勤的工作。
曾经新闻说娘娘爸爸一家住在上海的棚户区如何如何,我只想说活该,如果娘娘不是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演员,她的爸爸和后母会怎么对她呢,也许不闻不问老死不相往来了,别说人情不那么淡漠,很大程度上都是现实。
只希望那些不认真对待婚姻和家庭的人,不要带一个无辜的小孩来世上承受痛苦。
离婚后,前妻欠的外债,我有必要还吗?如何正确面对无辜的孩子?怎样走出痛苦?
既然不能生活在一起,那么,分开了就应该是轻松的,怎么是痛苦呢,竟然分开了痛苦,那何必要分开呢?
孩子肯定是无辜的受害者,小小的他(她)要为你们玩忽婚姻而买单,要多和他(她)沟通,要让他(她)知道,虽然不能生活生活在一起了,但爸爸妈妈依然很爱他(她),永远是他(她)最坚强的后盾。
至于前妻欠的外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怎么是她一个人的外债呢?
不管是什么特殊原因,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你没必要还,但是你还一部分也不是不可以的,你孩子知道了也会很开心的。
离婚后就是两个没有互相责任的人了,唯一联系的就是孩子不爸和孩子的妈了,至于前妻离婚后的债务是没有偿还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孩子跟着前妻,因为债务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质量时,男方有责任要保证孩子的必须生活水平,因为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可以在生活上多帮助,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但如果没有复婚的想法,就要给前妻亮明自己的观点,只是想让孩子生活好点,没有帮忙还债的意思,不要让前妻误解。但如果自己有能力解决前妻的债务,可以先帮忙偿还,让前妻没有后顾之忧,好好照顾孩子,等前妻有能力后慢慢偿还,一定要把界限分明,不要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共三个问题三个解答
第一
离婚后,前妻欠的的外债,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一定要帮忙还,实在没钱就算了,但是夫妻一场,如果你有这个实力,又不太差钱的话,可以适当的帮一下,毕竟他是你孩子的母亲,如果孩子跟着妈妈,就更应该帮一下忙,大额度的外债,会严重影响以后的生活质量,和孩子的教育质量。毕竟孩子是你的。能帮尽量帮一下。
第二
夫妻离婚,受伤最大的就是孩子,处理不好,孩子就会变的敏感和内向,心理也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建议离婚以后经常来看看孩子,周末,***期,带孩子出去转转,沟通孩子心里问题,毕竟父亲的角色是不能缺少的,母爱柔韧,父爱如山,父爱可以让孩子更加的有安全感。即使离婚了,二个人也应该是以朋友的身份来相处,为了孩子的成长共同努力。让孩子知道即使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父爱母爱一直都在。
第三
关于你自己要想尽快从离婚的伤痛中走出来,做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位理解自己的女友,进入一份新的恋情,是忘掉伤痛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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