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分居和婚姻解体,最受伤害和无辜的就是属于未成年孩子,要是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无异于是把双方的矛盾嫁祸在孩子的头上,连孩子都不养,还能算是父母吗,就成了没有人性的畜牲。
楼主提的离婚后能否以孩子的名义,***父母在分居期间的抚养费问题,应该在离婚前协议解决,离婚以后再要追究抚养费,依法是不能成立的,法律不支持,连案都立不了。
分居是属于夫妻发生矛盾导致分居,在婚姻的框架下,还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因为,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共同财产抚养孩子,就不存在一方没有抚养孩子这个问题。所以,是不能追讨在分居期间孩子的付养费的,依法无据。
既然离婚了,就别再为过去抚养孩子的费用上斤斤计较了,只要双方以后能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多关爱孩子,多做些对孩子的成长有意义的事情,这才是着眼未来培养孩子的重点。重新为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恩怨争扯不休,再为翻篇的事情折腾,心累就太不值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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