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2311.html
上一篇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
下一篇无锡律师事务所柳律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柳律师简介
合同约定仲裁地在外地
仲裁机关怎么打
怎样开展劳动仲裁
疫情时期的仲裁,疫情时期的仲裁流程
地方争议怎样仲裁,地方争议怎样仲裁的
经济仲裁事例分析,经济仲裁事例分析怎么写
仲裁裁决的定义
劳动仲裁必经程序的两个例外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