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2017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七条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获取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辩护律师查阅、摘抄、***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1138.html
上一篇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比较的区别
下一篇陕西安康玫瑰花
法律咨询咋咨询
代理律师有哪些代理权
经济仲裁律师免费,经济仲裁律师免费咨询
代理律师怎么坑代理人
法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咨询教育咨询,法律咨询教育方面
刑事律师辩护有效吗知乎
刑事辩护哪家比较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