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哪的评?谁定义的是控评?粉丝的人数太多 基数大 你一句我一句 不知不觉就都是鼓励的话了 这就叫控评?所谓自己的偶像 那就是把这个人放到了自己的心尖上 希望他开心顺遂 越来越好 看见善意的批评是绝对的感激 但是看见恶意的谩骂 甚至恶毒的诅咒 那粉丝用自己的方式把正能量的让大家看见 这不仅是对偶像的保护 也是对网络环境的监督 请问在227时期满屏都是肖战必糊 肖战已死的时候有没有人站出来说227控评?
经过上次*** 现在肖战粉丝都谨小慎微 生怕给正主再惹麻烦 我们都在不断成长 有时甚至忍气吞声 委曲求全 因为我们心中有爱 但是有些人是盯上了肖战这块肥肉 非得吸血 咬下一块肉来 没事找事 无端指责 甚至任意栽赃 对事实视而不见 我们会理性的反击 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底线 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肖战的粉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成年人 百分之八十经济独立 不是某些人口中的大部分都是学生党 我们有自己的三观 我们不惹事 但也不怕事
【依法用好律师声明,追自己的星,不去违法影响他人的网络生活】
谢谢邀请!网络追星族的“论战”,只要不违法,就给他们空间,毕竟有“***圈”的存在,大众也需要***。
但现在,网友提出“如何评价部分律师支持肖战的控评行为”问题,居然把律师也“上纲上线”搅进追星“论战”里去了,根据我了解的信息,可以给以下三点提醒和建议:
在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肖战的律师是王小艳,蒋劲夫的律师是刘玥,翟欣欣的律师是易胜华,马蓉的律师没有搜出来,可能不愿意***息。
律师在法庭之外也有自己的私生活,也可以有自个人言论,甚至也可以追星,不必因为他的职业是律师,就把他表达个人喜好的日常言论上升为法律意义上的“辩护词”。
关于***圈的事,提醒大家不管在网上看到什么,都先查一下关联信息,不要看见几个字就相信,和追星族玩,容易被反转信息耍弄,多数信息只是***而已。
一直以来,肖战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以及对公益事业的贡献,都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我支持合理的维权,对肖战工作室正面警告的那些冒充肖战的不法分子,绝不可容忍;带反动头衔的行为,也应该严肃追查和处理。
作为流量代表,肖战工作室也要对自己的粉丝做好合理引导,避免对素人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更要预防带着恶意的黑子借机对律师声明中提到的素人用户进行网暴行为。
肖战粉丝大本营发出的《小飞侠日常倡议书》很有积极的意义,没看过的网友可以去肖战全球后援会微博学习观摩。
提醒粉丝们不要不加节制地不要满屏的控评,那样有刷存在感的嫌疑。建议肖战工作室也要正确评估,适时减小控评力度,允许并倾听建设性的意见。
99随便语:拖欠员工工资,被曝光后恼羞成怒,状告离职员工,却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败诉。这位公司负责人有些不聪明,她活该!
《南方都市报》报道称,珠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萍(化名),状告本公司离职员工吴小姐。认为吴小姐对其造谣、诽谤、污蔑,导致其名誉权受到损害,精神遭受极大痛苦,请求依法追究被告吴小姐的侵权责任。
判的好!判的应该!
但吴小姐做的有道理啊!
吴小姐于2017年1月16日向单位申请离职,由于底薪佣金(约两万元)被拖欠,从2月份开始向吴萍追讨。但王萍所负责的公司,一直拖欠未付,直到4月才付出第一笔佣金6千余元,至5月底才将剩余部分全部支付完毕。
在此过程中,王萍不仅拖欠工资,而出言不逊,使用脏话辱骂吴小姐是神经病,后又在微信上对吴小姐本人和母亲进行人身攻击,并电话骚扰、辱骂吴小姐的母亲、丈夫。
是可忍孰不可忍!吴小姐在6月将其与王萍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布在朋友圈。
大家都知道,作为企业员工,很多时候对于公司而言,处于不对等的弱势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过被公司恶意扣发工资,延迟发放工资的经历吧?
从吴小姐的事例中,我们清楚看到,作为公司负责人的王萍,有多么强势!
拖欠底薪佣金,怎么个拖欠法?是一定时间内付清,吴小姐嫌时间慢,还是公司以各种理由,恶意扣薪?
如果是后者,老板就该骂!诚然骂人不礼貌有伤道德,解决不了问题,但你都干出拖欠工资这种恶心事了,我们还何必和“老板”讲道理?不骂你骂谁?
如果是前者,吴小姐应先与公司沟通,依据法律或者就业时签署的合同按规定领取薪金,沟通不善,可以劳动仲裁等方式找回自己应得的权益,这是理智的做法。
此案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朋友圈是私人情绪宣泄地,但也不能作为谣言等不实消息的传播处,因为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的,不要以为随便在朋友圈散播违法言论,是用负责任的。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以法律和道德约束自己。
***归*** 不能把有些事情联系起来,否则容易遭遇麻烦。
职工离职十分正常,只要职工按照公司规定,[_a***_]业务交接清楚,技术销售渠道涉密工作做到位,公司没有理由强留职工,作为职工劳动所得也就是工资是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所得受到法律保护,作为公司不应该以各种理由扣留,但现实中依然有很多公司会利用各种方式刁难离职职工,扣留各种职工应该得到的报酬。
作为职工,自己辛辛苦苦的报酬,被公司无故扣留,心里自然有气,一肚子苦水往往无处诉说,到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手续也较为繁琐,结果也未必令自己满意,如果数额不是特别大,时间上也不一定合算,更别提依靠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了,一场官司下来,耗时耗力不说,到时候扣除各种费用谁知道能剩下多少,因此很少人会***用司法途径***。
但心里的无名火往往无处发泄,需要寻找一个发泄 的渠道和方式,在自媒体时代,朋友圈就成为首选,但殊不知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谩骂是涉嫌侮辱别人的人格的,因此珠海市民吴小姐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用“不要脸”、“贪钱”等字眼指责原公司负责人,不料被公司负责人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除赔礼道歉,还被索要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本次吴小姐比较***,***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而免除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短短材料笔者无法知晓***判决的依据,笔者猜测可能是性质不够严重,公司欠薪理亏在先,发泄一下不满不构成名誉侵权吧。这只是笔者的一种猜测不代表***的判决依据,但是不管***基于何种理由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教训是应该吸取的。下一次未必就会那么***。
那就是一切的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目前朋友圈微信群都不是法外之地,国家有专门的法律做出规定,我们不能侥幸行事,从而受到法律的惩治。
自己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当,鲁莽的违法行事,会再度成为受害者,等于两次受到伤害,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不是公司法人没大脑,就是想吓唬人小姑娘……精神损失啥?律师会问你,她发个朋友圈你看了以后是死了还是***了?!没死没伤够不上损失……你公司也没有股票大跌什么的……别以为自己有点钱就可以吓唬人……有起诉的钱还不如把工资给人家
这样的老板有很多很多,我几个同事去年离职,今年才把工资结清,但计件时每天能征二百多,今年结清时按日工每天只给一百三余额不给,我几个同事也认倒霉,痛痛快快的结完账从此生死不相往来,所以现在元工越来越少,名生也臭不可闻,自己把自己玩死算了。
从心理角度,也许,这个男的叛逆,“不务正业的自我自由”,不受父母的过多管束的形象,可能正好是这个女孩子性格人格中被压抑的部分,没有活出来的部分。
这个男的形象,可能就满足了这个女孩子内心渴望摆脱外在的乖乖女形象,追求自我自由独立的影子。她可能通过和这个的男方的婚姻关系,来满足她自己渴望活出来的自由,自我,摆脱家庭塑造的生活外在样子的心理需求目的。即,她自己做不到,但可以和男方结婚,通过两个人的关系,好像她也可以活出一个不同的自己。
***就得依法判决,才能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才能还逝者家人一点公道。尽管,女儿永远回不来了,但公正和公道,对老两***下去很重要。
那些为杀妻狂魔叫屈的是想嫁个他吗?
作为一个在该案中屡屡发声的执业律师,胡美美不知道这里的“叫屈”具体指什么,包不包括我曾经多次主张的朱晓东人性上不似广大公众所猜测的那么恶;在法律上,朱晓东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包括,我认为这两点准确的定义不能称之为“叫屈”。
无论持何种观点,也无论与朱晓东存在何种正面关系,更无论你多慈悲宽容,我们都不可能否认:没有正当理由和授权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恶,没有之一;理应受该国法律设定的最重刑罚,绝不能宽恕。故意***从来就是最严重的犯罪,它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受害人,同样包括我们的国家、社会、整个人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即便与凶手和受害者素昧平生,也都是该起***的受害人,因为它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规则。***者天谴法诛,此来天道,无可厚非。朱晓东就是这样一个无正当理由的***者,他理应得到严惩,无可宽恕!
以上,就是胡美美律师对该案最根本观点。
但我依然要强调的是:
我们不能以任何理由针对任何人罔顾事实,扭曲真相。因为事实就是事实,从来不会因为个人的好恶而发生变化或重新设定。同时,无正当理由的故意***绝对是最严重的犯罪,并不等同于凶手就是丧尽天良、十恶不赦之徒。看一个人,评价一个人,探讨他的人性,依然要结合他尽可能多的行为和行为时的客观环境进行综合分析。而根据胡美美律师目前掌握的资料,我依然认为朱晓东残暴恶毒之徒,目前依然坚持自己的判断。
胡美美律师主张,朱晓东依法不会被判出***立即执行,也仅仅是基于中国现行的***政策结合所掌握案情作出的专业分析判断,并不意味着我为朱晓东开脱,或者希望他得到重新从宽处理。
既然主动要求我回答,这就是我的回答。无论正不正确,它都是我最真实的想法。胡美美的观点从来都不会因为读者的好恶做出思毫,改变,哪怕读者散尽,我沦落为孤家寡人!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从上述图片看,为朱晓东叫屈的网友不是废除***的支持者,
而是那种所谓的故作少数派的键盘侠~
这种无聊的人,不理也罢,不理不理当猪处理~
朱晓东涉嫌故意***罪,且***后没有悔改之意(将妻子藏于冰柜,伪装妻子身份长达几个月);虽然自首,但自首原因是迫不得已;且此案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在上述情况下,***可能不会考虑朱晓东的自首情节,判定其***的可能性极大。
至于部份网友的叫屈行为,纯属无病呻吟。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为什么几个月后才自首?逍遥快活钱玩没了所以来自首?还是他家人觉得自首了不会判***?***偿命天经地义,这种人再出来也是危险分子,***也是浪费国家***。就应该来个痛快,枪毙。
他是个成年人,这么大年龄了,自己做的事情就应该承担后果,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杀的是你们家的独生儿子,或者女儿,你会是什么心里。还在这叫屈,没什么屈,***就应该偿命。就算他苟活着也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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