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尤其是名律师当原告是迫于无奈。我曾经因为名誉权被侵犯,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只有将侵权者告上了法院,获得了胜诉。但耗费了时间和精力,这是没法用金钱计算的。古人云:人争一口气,佛烧一柱香,就是这个道理。有时候不依法维权,就解决不了问题。更多的时候,还是要宽容大度一点,得饶人处且饶人,腾出时间与精力做更重要的事情。
应该说是一种无奈吧。
我在实习期间当了一回原告,主要原因是我家前面的邻居违反住宅规划手续,强行在公共通道上修建一个露天化粪池(他们家已经有了一个规划好的化粪池并实际投入使用),怎么劝说都不听,土管员、派出所民警来劝阻也不听。无奈之下,只能以相邻关系纠纷为由诉至***。后来在***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把已经修到一半的化粪池拆了,恢复公共通道。
我当过三次原告,结局都不错,旁观者都说知识就是金钱。第一次,我们购房时,开发商承诺是学区房,旁边建重点初中,结果未建,我申请公证处公证保全证据:开发商网站上对该项目介绍宣传。之后起诉,但法官压着案件不出判决,压了一年,严重超过审限,如果我打赢了,这么多的业主都***怎么办,开发商受不了,最终***要求必须和解,给了一部分钱,让撤诉的。小区业主组织了堵路,围堵了省会一条主干道,区***的一把手承诺解决,最终不了了之。
第二次,妻子离职,未缴纳医疗保险,提前仲裁,仲裁裁决支付赔偿金,现在不能这样裁决了,那时司法解释也未出台新规定,***还能处理这样的案件,直接划扣赔偿金。
第三次,联通公司通过打电话给孩子,给我修改4G套餐为5G套餐,没有用5G手机,上网流量也受限了,保留的套餐协议书写必须由本人持***去网点亲自办理才能修改,依据这条***中国联通公司,后来联通给我调回4G套餐。
其实作为律师,我真的不喜欢自己当原告,今年碰到一件小事,对方屡屡不还钱,其实金额不多,无奈下想到***,幸好最终对方给了!律师真的是个心累的行业,需要考虑性价比!
本人作为一名律师,以自己名义***的案件有十几起,主要是公益行政诉讼案件。律师自己当原告时不能行使律师法赋予的权利,诉讼与普通百姓没什么大区别,但法官会重视律师诉讼的事宜。
作为原告,本人***的第一起案件被告是某市消防监督机构,案件主要事实是:某单位教学楼一至五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都被堵塞或占用,本人向各级消防监督机构投诉后都没有得到彻底消除隐患,119消防日这一天,本人以消防主管机构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了,从***到宣判历时近五个月,案件开庭前十几天,主管消防机构、管片派出所及教育主管单位等[_a***_]监督被投诉单位彻底消除消防重大隐患,***认为消防主管机构已履行法定职责,驳回本人全部诉讼请求。虽然本人在该起案件败诉并承担了50元诉讼费,但自己实质上胜诉了,因为事关亲属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了,***如我不起诉,重大消防隐患不会被消除的。
律师懂得法律和诉讼策略,发现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可以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充分维护自己权益,审判机关对律师原告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律师可以发现法官的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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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般不可以为同一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同时进行代理活动,因为这样无法保障各方的利益。只有在边远地区,在同一地方只有一所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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