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偏僻的小村镇,才多少人口,邻里之间谁不清楚谁家的经济状况?再说肇事女孩集单亲家庭、问题女孩、未成年人于一身。狗的主人家经济状况,从发布的新闻照片看,就一清二楚。你让受害人家属去追谁的责任?追究小女孩的刑事责任?小女孩是未成年人,没法承担法律责任。追究***关联两家的经济赔偿责任?从下图看,只怕是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狗主人的家)
(肇事女孩家)
再说,不追责,跟不敬孝有关系吗?
谁也不愿意这类不幸事情的发生,可现在是事情己经发生。受害人家属以善良之心,选择不追究责任,何错之有?难道我们就不能把他们的善良,看着是一份孝心?
我到是想问提问者,在你的潜意思里,是否受害者家属,找***关联的两家人赔偿几十万元,就是对受害人的孝敬?
我觉得老人的家属非常友善,识大体,是非常好的人,仅凭这件事,没有不孝之处。
人死不能复生。这样的事如果追责,弄到最后狗主人家、肇事小女孩家和他们家闹得不可开交,三败俱伤。
就目前情况来看,狗主人家有向老人家属表示慰问,肇事小女孩家是逃避责任的。
如果追责,也是应该的,但会出现两家再互相推卸责任这种问题,纠缠不清。到最后,就是追到一些赔偿金,都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好再相处。
再说,老人已经走了,不管赔多少,老人无法再花钱,他们家属也不想用老人生命换来的钱。更何况,狗主人家和肇事小女孩家看起来家境一般,也赔偿不了多少。而且,这已经被判为一起意外***,追责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和好处!
老人家属一定是综合考虑,做出的决定。他们只想让老人安宁地走。这一家人非常善良。
不过,不追责,并不是说小女孩及小女孩父母、狗主人,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别说主动赔偿一点慰问金,他们至少欠老人家属一个真诚的歉意。
只是牵狗的肇事小女孩,因家庭环境造成,是个问题少女。她自身也需要关爱。
人活一世,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品行和智慧。但自己做错的事,也勇于担当,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谢谢题主邀请回答此类问题,首先要声明的是老人被狗绳绊倒已经死云,家属不追责,不能说儿女不是不孝!恰恰是体现了这位老人的儿女有宽容大度之心,所谓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就是这个道理!人已经死了,如果追究责任,虽然狗主人在法律面前是要承担责任,但最多也是负责经济赔偿来补偿老人的安葬费用等,刑事责任是没有的。再说补偿的钱用用也会完的,没有追责狗主人,狗主人心里也不会心安的,毕竟是一条人命,狗主人无论如何也是会承担一部分费用的,要是狗主人没有此种举动,说明狗主人的为人是不道德的,也会受到大多数人的指责,这个狗主人还能立足吗?是不用说的,倒是老人的家属会得到大家的尊敬的!所以家属不追责,不等于不孝,而是一个有道德标准的优秀家庭,值得尊敬!
8月19日,被狗绳绊倒的死亡老人家属呼吁广大网友不要再传播视频了!!
***回顾:
很多城市对未成年人单独遛狗也有相关规定,今年颁布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或者携带犬只!也就是说未成年人遛狗是不被允许的!
死亡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我们不需要帮助,只想安静地处理这件事情。”
小女孩才12岁,老人家属不会过于追究责任,看来不会完全不追责!至于最后追谁的责,有消息说正在协商!我想至少家属的心态很平和,没有过激举动!大家都很清楚,这真的是一场意外,所以我觉得跟是不是孝顺应该关系不大。
也呼吁铲屎官们要看好自己的狗狗。尤其是大型犬,成年人都未必能拽得动!千万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遛狗!
这和孝与不孝真的没有关系,难道老人因为意外死亡了,得不到赔偿就是不孝了,得到赔偿就是孝顺了,就应该开心高兴了。
很显然这是没有道理的。
不管得到了赔偿或者是没有得到赔偿,老人都已经因为意外失去了,这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
不管有没有赔偿,都是令人痛心的。
当然了若是追责的话,肯定是要有人为这个***担责才行。
但是,这个***的发生更大概率上是不可测的,还有一连串的难以置信的事情综合在一起。最终的结果,根本不知道让谁来担责比较好?
就好比直接把老人给撞到的是那一条狗,但是,当时遛狗的是小女孩,可是,小女孩并没有看到狗把老人给撞到。
她是逃跑了,很多人说她应该为老人的死负责。
可是她只有12岁,即便是追究是她的责任,也是对她做不出任何的处罚的,未成年保***,是对他们有保护的。
更何况这个狗并不是小女孩的, 是小女孩的邻居家的狗,只不过被她给牵着玩去了,才发生的这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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