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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影响

  1. 诉讼离婚是否比协议离婚更稳妥?
  2.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诉讼离婚是否协议离婚更稳妥?

这两种离婚方式没有稳妥之分,因为效力一样如果能够协议更好,一是方便简捷,二是彼此伤害少一些。好聚好散,说不定将来还可以朋友。万一有一天彼此后悔了,再牵手也方便。当然,如果分歧比较大,走诉讼也是一条路。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彼此间不涉及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纠纷或者双方能够对此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但如果有以下这几种情况的,那你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比如: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影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你离婚意愿强烈,但对方完全没有离婚的打算,压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都准备离婚了,但对孩子抚养或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3、你急着离婚,可对方“玩消失”了,下落不明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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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方有家暴倾向的,根本不准备和你离婚的;

5、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

6、一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者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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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当事人都表示不愿意诉讼离婚,嫌麻烦。确实,离婚这件事,如果全部由自己操刀处理,肯定麻烦!但有些情况并不是协议离婚就能解决的,甚至是你想被麻烦都未必能解决得了!

那么,当遇到无法走协议的情况,我的建议是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请律师介入谈判或代为诉讼,因为律师可以帮你减轻至少80%以上麻烦。律师介入后,可以代替当事人进行直接专业的谈判,缩短离婚的耗时;也可以代替当事人跑很多繁琐复杂的流程,减少诉讼对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最后,想对所有正在咨询离婚的大家说:关于要不要离婚这件事,你可以选A,也可以选B,但别纠结。够胆为自己做出选择,可能比你选什么更重要。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曾经的恩爱成了记忆

大S目前已经向台北***申请离婚,而不是与汪小菲协议离婚,很多人觉得大S做得太狠,没有考虑给对方留面子,对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正如常言所说:事从两来,莫怪一方!作为外人,大家还是尊重当事人的决定,不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为好!

的确,无论是在内地还是台湾,离婚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我认为大S之所以要选择诉讼离婚,无外乎有如下几种原因

一、双方情早已不在,想彻底做一个了断,不想以后再有纠缠,所以,选择由***来判决离婚。

二、来自亲友的阻力巨大,让***判决,亲友的压力难以左右离婚的结果。记得半年前,大S自己宣称离婚,一时引爆网络,但很快,她的母亲和好友,还有男方家人,迅速辟谣,向外界称两人没有离婚,也不会离婚,大S只是一时生气,情绪已经好转……可以想见,来自亲友的压力有多大!

原本美满的一家

三、汪小菲的极力挽留。在两人的这场情感风波中,很多人都指责大S作、矫情,同情汪小菲的更多,也看得出,汪小菲也在极力挽回自己的婚姻,半年前对妻子突称离婚,他开始一头雾水,后来又是忙于辟谣,又是赶到妻子身边,向外界秀恩爱,总之,为挽救婚姻作很多努力。客观地说,即使在内地,他们这种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一般也得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他们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我认为正如常言所说:事从两来,莫怪一方!作为外人,我觉得大家还是尊重当事人的决定,不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为好!

我记得有一部电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里面的一个男的离婚的时候为了公平公正,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分成了两半,茶几用锯子锯成了两半,空调都也都分割成了两半,微波炉,热水器,桌子,电视机……

而且还是拿着尺子测量的标准,结果起诉离婚的女方委托律师来告诉这个在家分割财产的男的说:“我委托人说财产决定放弃”,然后看了看屋里的所有东西又说:“抱歉,这么晚通知你。”

男的看了看律师估计有点懵,开始扯歪理。这让我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这是两个人的婚姻过到了什么地步,才要如此去分割财产啊。幸好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是不是也得分成两半啊,所以还是走法律比较稳妥了。

明星和商人的离婚一般都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走法律程序最为恰当稳妥,据台湾媒体报道,大S名下有6亿元的豪宅,汪小菲名下的“S Hotel”也有3.5亿,还有其他的一些资产问题,以及子女的问题。

这些由法律去裁决,当事人也能轻松一些,少了一些个人的情感因素,反而更容易好聚好散,并且大S说过以后和汪小菲会是好朋友,会一起抚养孩子,而且还说汪小菲也不老,又有潜力,找到更好的女友,会祝福他,可见他们还说和平分手的,没有***,没有难看,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