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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定位,刑事辩护律师定位是什么

  1. 为什么杭州纵火案莫焕晶案情清晰明了,还需找律师辩护?

什么杭州纵火案莫焕晶案情清晰明了,还需找律师辩护

案子清楚了,不管她有没有***动机,结果是因为纵火造成多人死亡,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至于物业管理公司消防队所***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和实施犯罪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我是法官一定会按纵火罪的最高处罚进行判决

这是刑事法律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可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都必须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以保护被告合法权益。律师参与可能判处死、缓、无刑事案件审理就是第三人身份对整个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这也是律师事务所不能是国家或***机构组成部分的原因,也是律师不属于公务员序列的原因,律师事务所私有制所体现出来的就是在***(含司法机构)与公民及法人之间的扮演第三人角色。只有这样的角色定位才能得到社会弱势群体的认可和信赖。

清晰明了不是你看新闻报道看出来的,而是法院通过审理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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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判,任何人都不得被认定为有罪。***判决生效前,只能称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称之为罪犯

换句话说,只有经过***的审理判决才能给一个人定罪,不管是***公安还是公众都没这个权力。一个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有什么样的犯罪事实,构成什么犯罪,需要判几年,都是由***确定的。

所以在***判决生效前,案件根本不存在清晰明了之说。既然案件没有清晰明了,犯罪嫌疑人当然需要律师辩护,只有控辩双方存在对抗才能查清事实,确认是否存在罪行以及性质轻重,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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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于昨天开庭就是2月1号,对受害者家属和广大关心案件的网友来说,判处莫焕晶***也是最强烈的要求和愿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果,律师也是再三换,按道理不辩护都行,个人认为我们的愿望都是从道德层面去评判的,没有从法律角度剖析,第一:从莫焕晶本人角度,纵火动机她的动机不是***,也就是不是故意***,在情节上就比故意***轻,她说为了博取雇主同情(因为之前赌博已经盗窃欠款想再次向雇主朱小贞借钱)先点火再救人,结果无法控制火情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属于过失***,按照法律责任可能只会判无期,所以她有辩护的空间,当然如此恶劣的情节希望法庭能给逝者一个满意的交代!第二:此事涉及方很多,物业、消防部门,公安部门,我在看了被害人家属出示的证据:朱小贞的通话,说实在的真的难过,***设有一方认真对待也许会不一样的结局,之前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某就这个问题也做过解释,这个案件莫焕晶肯定罪大恶极,但是我们的依赖的***部门我们的物业是不是要引起全国的重视,所以莫焕晶案错综复杂,并不是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这么简单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给我们物业等部门一个敲响一个警钟!

***尚未审完,你怎么就能断定“案件就清晰明了”了,你这种“先入为主”的理念本身就是违背法治精神的,且有误导公众的嫌疑,被告人被判决之前都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而判决的结果是在充分[_a***_]、质证下的依法判定,应该讲“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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