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提成,是代理费的一部分。
有的案件有风险,而当事人不愿意在办理委托事一次性把代理费交全,就选择风险代理。这种代理费分为两部分也就是基础费用,这个费用不论胜诉败诉都不退,还有风险费用,看判决结果支付。
很正常啊,不过这不叫提成,叫代理费。
代理费可以约定包干固定金额,也可以根据案件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也可以两者综合即“固定+提成”,没有固定的标准,还是看委托人与律所所谈的结果而定。
所以,一些大的知名的律师一般都只愿意接标的额达或者影响力大的案子,不愿意接小案子就是这个道理,前者提成收益高,后者则对树立律师或律所的自身品牌有利。
“风险代理”是一件邪恶的又是与法官狼狈为奸办案的恶劣行为,是对另外一个当事人极不公平的一种潜规则!我曾在北京某法院有个知识产权官司,当时律师提议我搞风险代理,最低收费是四万元,可以签协议,风险代理费是十六万元,赢了那这十六万就没了,十六万的具体开销含“打理费”,我没同意此方案,后来输了,你们懂的……
律师收费要提成?这个问题应是风险代理,如果你懂法律知识,明白诉讼程序,可完全不用找律师,法律未规定打官司就必须找律师,无论官司输赢,律师付出劳动必然会收费,天下哪有免费的晚餐呀,并非找律师你的官司就能赢,要记住官司输赢不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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