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不出身法律,该问题仅从自身理解回答吧。我的观点是:判决离婚应该和***几次没有关系,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能够有足够的证明,我想就会判决离婚。
当然我认为我们国家对婚姻关系还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定也是比较慎重的。若第一次***离婚,若被告不同意离婚,***很难确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我认为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继续发起第二次离婚***,***应该就会综合考虑您已经***过一次,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我认为判决还是很困难,除非有相对充足的一些离婚的证据。
因此如果心中已经特定离婚,建议多收集相关证据。我认为***不同意离婚,肯定都会给予调节,然后再让彼此在生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像考察期一样,这段时间可以注意收集一些可帮住离婚的证据,比如像丈夫的家庭暴力啊,对方的出轨行为啊,等等哈。这样在你再次***离婚时,这样判决离婚的几率更大。
小编我还是觉得一家人,好好生活,不离婚的好。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
纯属一家之言,不谈法律效应。
离婚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人都会遇到到******离婚第一次不判离的结果,事实也是如此,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不会判离,那么需要几次判离呢,哪些情况下***要判决离婚呢?
一,第一次***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判离?
去******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律规定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需要主张离婚的一方举证。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是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其次是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材料,如有小三,提供第三者插足的具体事实,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照片等证据材料。如果是分居,可以提供分居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邻居的证言等,如实施家暴的,提供家暴的证明材料,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证明及照片等。
再次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的分割。设计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及孩子的意愿证明书,还有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财产的分割问题 主要提供财产清单,双方的收入状况及房产等,特别注意的是财产的取得时间,例如房屋在婚前买的就不属于婚后财产。
最后就是精神补偿,如果同居、重婚或者家庭暴力的还可以提出精神补偿。
我认为好离的双方都同意一次就可以了,不好离的,就是有一方不同意,得***两次,一次败诉,第二次半年后再上诉,告诉你既使一方不同意,不出现,***也会单方面判决离婚的。不过这半年里你得证明,你没有和对方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得分居两地,还有得有人有证明证实你在哪里,干什么,住在哪里,有了这些证明给***,宣判时你去[_a***_]就可以啦,无需对方同不同意,签不签字。反正我们农村离婚就是这样子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有可能在第一次就判离。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想离婚的一方又没有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有可能第一次***离婚不判离。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离婚,一般第二次***离婚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也不排除不判离的时候,如果第二次还不判离,只能***用上诉或者继续再***离婚的方式。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世上没有离不掉的婚,只要坚持,婚肯定是能离掉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次性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个法律有明文规定,要区分不同情形。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离婚。
对于直接向******离婚的情形,《婚姻法》明确了***进行调解的前置程序,而且还要确认感情已经破裂,具体情形有如下五种: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作了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还可以参照最高人民***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一些规定,比如“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等等。
对于存在这些情形的,调解无效,一次就应准予离婚。
如果***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的理由再次***,***是不予受理的。
另外,对于军婚,是有不一样的规定的。《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否则***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除非能够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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