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有罪,如果公安机关取证程序重大违法,律师可程序辩护,提出违法情形,排除有关证据,以达到从轻目的。
如果指控故意***,证据不足以支持,律师可以争取故意伤害,从轻罪辩护。
所有的辩护方案的选择,全部基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认识,不存在违背执业***的问题。
如果明知有罪,而消极辩护,怠于履行律师职责,损害委托人利益,反而违反执业***。
明知有罪,而委托人一味要求无罪辩护,可就辩护方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律师应当退出辩护,让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
明知有罪,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律师应该依法做无罪辩护。
律师对于案件的分析,亦要秉持中立态度,去分析证据,做出判断。切勿成为委托人的传话筒!
先讨论什么是明知,我认为无非三种可能。律师本人是受害者,律师是犯罪目击证人,律师是本案真实的犯罪分子。
除开以上三种情况,律师又怎么能判定一个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呢?
其次,除了无罪辩护,律师还可以做罪轻辩护。
法律职业***是从生活***演化而来,但与生活***有别。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法律***与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等主观性观念逐步形成,以此区别于生活中一般主观性观念,其中也包括***观念。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很强,体现律师专业能力最好的标志就是,律师的专业意见被其他法律人接受。如此看来,律师的即便认为当事人有罪,提出无罪辩护也是专业能力的体现,***设辩护意见被接受,他可能有来自于生活***的谴责,但职业***却不会谴责。
生活***与职业***也存在着冲突,律师不愿意代理,或者律师放弃进入一个程序的代理,可能就是两种***的冲突时,生活***占了上风。例如,某律师利用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缺陷,无罪辩护成功后,可能不愿意继续代理国家赔偿。律师继承代理,或者放弃代理事实上就是生活***与职业***的冲突的表现,其他人也不应做过多的评价。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法律职业道德
讲一个故事,是我表哥讲给我听的,表哥是一个资深律师。
有一天,天堂的负责人圣彼得访问地狱,撒旦接待了他,并且带着他四处参观。
所到之处,井然有序,环境优美。
圣彼得好奇怪,问身边的撒旦:地狱应该是阴森恐怖的啊,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撒旦说:别提了,阴差阳错,有一个高级工程师死后来到了地狱。这个人太了不起了,什么都会,园林,给水,暖通,建筑样样精通。这不是,来了不久,就把这里变成了新模样,真的是人才难得啊。
圣彼得大惊:这样的人死后应该进天堂,怎么会到了地狱?
撒旦说:所以说是阴差阳错啊。
圣彼得:不对,这个人你应该把他交给我,我要带他回天堂。
我听罗翔讲过这个,这个体现的是法治,从法律上来说,只有法院下了判决书才是有罪,否则就还是犯罪嫌疑人,有罪没罪是判决之后的,判决之前他有权要求律师辩护。早些时候法治紊乱的时候,比如某革某严打,很多人不经辩护甚至不经过正常审判就被定罪,至今还有许多冤***错案没被翻。如今虽然律师行业参差不齐,法网恢恢,有漏网之鱼,但请律师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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