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按中国的司法程序来说。只要进去庭审程序,结果其实早就注定了。庭审只是过场。结果在之前已经确定过了。所以,自辩毫无意义。
自己辩护没有问题的,有些案件自己作为辩护人,会比代理人更能表达的更清楚,只是在法庭上因紧张而表达混乱。自己必须在庭前把思路理清,庭审中你将面对法官和对方律师提问,会有很多套路让你措手不及
一个普通人怎样辩护?能够将事实讲清楚就不错了,居然还要为自己辩护,普通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自辩的。最上策是告诉法官全部实情,对方有对事实呈诉不符的一定要纠正,只要事实清楚,剩下的就是法官的事儿了。抛开个别特殊情况,大部分是可以得到公正判决的。
如果涉嫌犯罪,无非就是对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法律事实的查明认定。所谓普通人就是指对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的人。这样的人在法庭审理中自我辩护最好方式就是:如实描述涉嫌犯罪的行为时的是如何思想的,不要去分析自己的思想。如实描述涉嫌犯罪的行为过程,不要去分析行为过程。将自己的主观思想和自己经历的过程和盘托出,再加上一个自己对自己行为的认识结论就行了。避免越抹越黑。
在法庭上,法律应支持当事人相互辩论,当事人也可以主动反击对方律师,只有这样,才能还事实一个真相。当事人有权为自已辨解,不让当事人辨解,结果都是非法的,强制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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