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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1. 购房合同和备案登记表原件遗失,如何办理房产证?
  2. 房产证已拿,购房合同原件遗失办迁户口要怎没办?合同原件遗失对将来有甚么影响?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遗失,如何办理房产证

无法办理。1、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要件无法办理不动产证。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3、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扩展资料:1、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2、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已拿,购房合同原件遗失办迁户口要怎没办?合同原件遗失对将来有甚么影响

我是杨恒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一、购房合同遗失有什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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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信息泄露

(2)会被不法份子拿去诈骗

二、怎么办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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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户口情况不同但大体上都是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就是最好的产权证明,去房管局一个备案表比房产证还管用。

三、有房产证了购房合同遗失有什么影响?

有的买卖抵押都是基于房产证的基础上,过户或者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都需要房产证,购销合同的办不了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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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独持有购房合同有什么用?

明确告诉你持有购房合同不能过户抵押,这一点你不用担心,你就担心一下个人信息泄露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