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既然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离婚,毕竟夫妻一场,分割财产最佳办法,应该在好聚好散原则下,双方预先协商好,如何做到公平合理,拿出一个共同方案,达成共识而后上法院,顺理成章办离婚手续。
如果弄得互相面红耳赤,争争吵吵,让***判决分割,既不理智又沒素质,负面影响很不好,弄得双方和气大伤。
往后虽然婚姻不再存在了,弄得互相不愉快,往后偶尔相见很尴尬,给双方留下坏印象,我认为沒有这个必要,不知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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